股权协议书

时间:2022-02-14 19:15:0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股权协议书四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权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股权协议书四篇

股权协议书 篇1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三年享有公

  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即每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XX%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

  第73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股权协议书 篇2

  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龙腾华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陕西龙腾华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激励股权

  1.1甲方为陕西龙腾华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1.2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股权作为乙方激励股权对应的储备股权。该储备股权在乙方行权期满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1.3上述储备股权可以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转为乙方股权。

  第二条 期权行权预备期

  2.1乙方进入预备期应满足以下条件

  2.1.1乙方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一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36个月的有效期。

  2.1.2乙方未有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

  2.1.3公司针对乙方个人制定的其他标准业已达标。

  2.1.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乙方预备期期限为一年。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预备期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

  2.3预备期的缩短或延展应按照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 期权行权期

  3.1乙方进入行权期应满足下列条件:

  3.1.1预备期届满;

  3.1.2在行权完毕之前,乙方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1年。1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3.1.3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行权期为___个月。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

  3.3行权期内乙方提前行权或迟延行权,以及股权期权的撤销应按照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3.4乙方在行权之后,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权的相关权利。

  第四条 期权行权规则

  4.1进入行权期后,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权:

  4.1.1 一旦进入行权期,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50%(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储备股权)申请行权。

  4.1.2乙方第一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对其股权期权的25%(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储备股权)申请行权。

  4.1.2.1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4.1.2.2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4.5或4.6列明的情况。

  4.1.2.3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4.1.2.4 其他条件:__________。

  4.1.3乙方在第二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对其股权期权的25%(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储备股权)申请行权。

  4.1.3.1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4.1.3.2 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4.5 或4.6所列明的情况;

  4.1.3.3 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4.1.3.4其他条件:__________。

  4.1.4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由于甲方不予配

  合、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4.1.5 乙方每一期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被累计至下一期。

  4.1.6在每一期行权之时,乙方必须提供和完成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4.2乙方行权价格为:每股股权(每份额股权)人民币 元。

  4.3行权对价支付

  4.3.1每一期的行权,乙方必须在当期行权期内足额支付行权对价。

  4.3.2 如乙方未在行权期内足额支付当期行权对价,则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4.4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4.5乙方行权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甲乙双方应当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6通过行权取得股权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股权的赎回

  5.1 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5.1.1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5.1.2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

  5.1.3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

  5.2股权赎回价格

  5.2.1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为乙方行权对价。

  5.2.2行权后两年后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

  5.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赎回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

  5.4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5.5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6.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两年内不得转让。

  6.2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两年后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6.2.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优先购买的权利,股权转让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上一个月财务报表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6.2.2 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2.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6.3股权随售规定

  6.3.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原始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6.3.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原始股东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原始股东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7.1.1 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7.1.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7.1.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1.4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7.1.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1.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1.7 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预备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

  8.1.1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8.1.2乙方违法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8.1.3乙方未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第一次行权申请。

  8.2行权期内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10.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10.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自合同在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中确定的预备期启动条件生成之日生效。

  12.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股权协议书 篇3

  甲方(企业): 乙方:

  受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构建合作双方利益共同体,促进项目增效、合作方增收、增强项目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乙方入股本项目。

  第一条 持股方式:乙方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的取得方式。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万 元,甲方占80股。计划增资扩股至20万元,现向乙方进行项目融资12万元,合120股。

  第三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计股,占甲方项目总股份的%。

  2、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3、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项目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盈亏,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式

  分配方式:每月核算1次,每季度分红1次,拿上季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剩余30%作为项目的发展基金。

  第六条 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起一年后,乙方正常退股,甲方按乙方出资额予以回购;

  2、如因乙方泄露项目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项目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1)项目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甲方所持为法人股,拥有项目经营的绝对决策权。

  2、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权监管,每季度核算后由甲方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季度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3、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及奖励款、股权分红等款项

  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5、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等额延长。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受理人(签字): 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 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二、入股金额: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计_____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_____元为总资产(已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_____股,甲方占_____股,乙方占_____股。

  四、分红:

  1、每月_____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_____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退还。

  (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 (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

  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5、卡金在末消费前,不得入每月业绩帐,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客户信用。

  6、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

  八、乙方获得_____股权后,只保留分红权,乙方承诺其他权益均五条件由甲方全权代理。

  九、甲乙双方拥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间,甲方以_____名义开设新店都与乙方有关系。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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